2017年7月10日,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阳举行,记者从会上获悉,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些难题,上海吸收借鉴司法文明成果,从规范权力运行、深化科技应用、完善分类管理、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。
2017年5月3日,“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”上线试运行。在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建立了统一的刑事办案平台,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“信息壁垒”,初步实现了刑事办案网上运行、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。
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崔亚东表示,上海围绕证据这条主线,以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支撑,制定了证据标准、规则指引,并将其嵌入数据化的办案程序中,为办案人员提供统一适用、方便快捷、可数据化的办案指引,减少了司法任意性。
比如,为办案人员提供了证据的收集、固定、审查判断指引。
“特别是,按照立案、逮捕、侦查终结、审查起诉、审判等不同办案阶段,制定了不同的证据标准指引,为公检法三机关在不同阶段提供办案指引。”他说。
该系统还具有证据校验、审查判断等功能,及时发现、提示证据中的瑕疵和证据之间的矛盾,防止“一步错、步步错、错到底”。
崔亚东指出,根据侦查终结、审查起诉的案件要达到“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”的法定要求,运用人工智能技术,研发了证据校验、审查判断等功能,及时发现、提示证据中的瑕疵和证据之间的矛盾,克服了办案人员个人判断的差异性、局限性、主观性,提高了证据审查判断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。
此外,上海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陈寅在会上介绍,上海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推送、分析,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;推广智能辅助系统和移动终端办案系统应用,还建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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